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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4-04-13 17:09:19 |   作者: 制砂生产线

产品介绍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的基本的产品为铁精粉和球团,主要作为钢铁生产企业冶炼钢铁的原料。报告期内,公司铁精粉和球团出售的收益占据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8.10%。

  目前公司在内蒙古的核定采矿能力为620万吨/年。安徽周油坊铁矿和在建的重新集铁矿设计采矿能力分别为450万吨/年,合计产能900万吨/年,并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选矿厂。公司内蒙地区的铁精粉品位通常为65.5%-66.5%,硫、铅、锌等杂质含量极低,属于优质品,相对于品位低、杂质高的铁精粉具有一定的溢价。

  公司生产球团的主要原材料为铁精粉,部分由公司自有矿山供应,其余从外部采购。公司内蒙球团产能为120万吨/年,安徽150万吨/年球团项目目前陆续完工并初步投产,公司铁矿石产业链延伸的优势将进一步显现。

  公司铁矿石采选所需机器设备、主要原辅材料及球团生产用的铁精粉/铁矿石,由各矿区/分公司根据实际生产所需提出申请,由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通过公开对外招标或询价比价的方式统一采购,然后供应给各矿区/分公司。

  公司矿山开采采取自采采矿和外包采矿相结合的方式。公司的选矿均由公司自有选厂进行。球团生产同样采取自营和外包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设有销售中心统筹指挥、协调内蒙和安徽区域产品的销售工作,公司已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自身产品的质量优势和区位优势,铁精粉和球团均主要采取客户直销的销售模式。

  公司铁矿的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的原矿运输至选矿车间,通过破碎筛分、磨矿、选矿后最终得到铁精粉产品,然后对外销售。

  副产品机制砂石生产主要以选铁干抛的废石为原料,通过破碎、筛分、水洗等工序生产出合格的建筑用砂子。

  球团生产主要以铁精粉、膨润土为原料,先后经干燥、碾磨、配料、混合、造球、筛分、干燥、预热、焙烧、冷却等工序制作而成。

  公司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采选行业,主营业务为铁矿石采选、铁精粉和球团生产销售、副产品机制砂石的加工销售,基本的产品为铁精粉和球团。铁矿石的主要用途是钢铁生产的原材料,而钢铁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材料,大范围的应用于社会经济各个行业。铁矿采选业的发展主要受钢铁行业和其他下业的影响,生铁、粗钢和钢材的产量直接决定铁矿石的需求量。

  2021年,全世界疫情蔓延、大宗商品的价值上涨,国内宏观经济政策加大了“保供稳价”和“助企纾困”的力度。国民经济展现出极大韧性。全年GDP增长8.1%,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保持全球领头羊,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虽然稳增长政策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缓解了经济运行面临的压力,但当前我们国家的经济运行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复杂,一方面,全世界疫情发展仍存在不确定性、全球经济修复仍有放缓压力。另一方面,疫情反复、“双碳”目标、降低经济稳步的增长对房地产的依赖等结构性调整等均对国内经济修复带来挑战。

  2021年全球生铁、粗钢产量为14.00亿吨和19.51亿吨;国内生铁、粗钢、钢材产量8.69亿吨、10.33亿吨和13.37亿吨,分别同比增加-2.14%、-3.00%和0.89%。(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世界钢铁统计数据2021》、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矿产品概要(2022)》)根据我们国家近年的生铁产量,2021年我国铁精矿需求量约为13.90亿吨。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钢铁生产和消费大国,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2021年,国内生铁产量占全球产量的62%,粗钢产量占全球产量的52.9%。受益于国内市场的需求旺盛,2021年上半年,国内铁矿石的金额表现强劲,现货价格在5月中旬触及233美元的历史高位;下半年随着钢铁企业压减粗钢、能耗双控、环保限产等措施一直在升级,铁矿石的金额出现下滑;年底随着对铁矿石下业预期的改善,铁矿石的金额反弹明显。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我国虽然铁矿石储量大、但品位低、分布不均,开采难度大。另一方面,又存在经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下游需求,由此造成国内铁矿石供需不平衡,高度依赖澳大利亚和巴西高品位铁矿石。根据Wind数据及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以来,我国的铁矿石对外依存度从始至终保持在80%以上。2021年我国生铁产量为8.69亿吨,进口铁矿石约占国内总消耗量的80.86%。

  长期以来,我国进口铁矿石依存度超过80%以上。国际铁矿石出口国主要为巴西和澳大利亚,巴西、澳大利亚的铁矿石资源主要掌握在淡水河谷公司(Vale)、力拓公司(RioTinto)、必和必拓公司(BHPBilliton)和FMG四大国际矿业巨头手中,其供应量占全球铁矿石海上贸易量的70%以上。四大铁矿石巨头对市场供应量及价格有着非常强的调节能力。铁矿石短缺成为威胁我国战略资源安全的痛点,加大国内铁矿石资源保障,提高铁矿石自给率,减少对外依存度,迫在眉睫。

  2021年8月,自然资源部明确正在组织编制首部“多规合一”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将铁矿列为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主攻矿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进一步明确:实施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规划管控,提升储备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同时,支持一批竞争力强的国内现有铁矿企业,通过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强化国内矿产资源的基础保障作用。

  在“国产铁矿石替代”的大背景下,公司将充利用好行业发展机遇,深耕主业,做大做强。

  2、在政策驱动下,钢铁行业进入“控碳+超低排放+兼并重组+不鼓励出口”的新周期

  2021年4月,工信部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提出严格置换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别的地方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7月2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自8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这一举措有利于遏制钢材出口增长势头,配合钢铁减产工作。2021年12月,工信部发布《“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要求到2025年结构合理化水平持续改善。粗钢、水泥等重点原材料大宗产品产能只减不增。形成5-10家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领航企业。在原材料领域形成5个以上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2022年1月发布《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水平发展的指导意见》“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符合常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格局”。2022年2月出台《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公司深入研判下游钢铁行业发展的新趋势,顺应“低碳”绿色发展要求,加快加大球团产品布局。球团作为良好的高炉炉料,是高炉炼铁增产节焦、提高经济效益、改善排放的有效措施。同时持续坚持降本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

  铁矿石行业作为矿产资源采选行业,位于产业链的最前端,下业主要为钢铁行业。与宏观经济相关度高,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明显。整个行业围绕着供需关系、供需预期以及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而呈现明显的周期性特点。

  从供给端来看: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矿产品概要(2019)》,截至2018年末,全球铁矿石原矿储量为1,700亿吨,铁金属量为840亿吨,排名前五位的澳大利亚、巴西、俄罗斯、中国和印度共占全球铁矿石原矿储量的77.88%和铁金属量的77.50%。全世界内铁矿石供应充足。中国虽然是铁矿石储备大国,但矿石品位较低、分布不均、开采难度大。澳大利亚和巴西的铁矿石具有品位高、埋藏浅、杂质少等特点,并且其四大主力矿山多为露天富矿,具有开采成本低、机械化程度高的比较优势。因此,澳大利亚和巴西是全球最大的铁矿石生产国,也是全球铁矿石主要出口国家。2021年全球铁矿石产量26亿吨,澳大利亚和巴西的合计产量12.8亿吨,占全球总产量的49.2%。(数据来源:USGS、中粮期货研究院)

  从需求端来看:2021年全年全球粗钢产量为19.51亿吨,同比提高3.7%,全球粗钢产量连续十年增长,中国因素推动全球对铁矿石的需求持续旺盛。目前,我国建筑用钢比重稳定在63%-64%,机械行业用钢稳定在19%-20%,汽车等其他制造业行业用钢占比较小。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仍将处于大规模城市化阶段,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等行业的发展将形成对钢铁的持续需求。我国对钢铁的持续需求将直接影响国内铁矿石的需求量。由于国内铁矿石品位低、开采成本高等因素的影响,对进口铁矿石的依赖短期内不会发生改变。

  我国国内铁精矿供应严重不足。国内主要钢铁企业虽然大多数自身拥有矿山,但普遍不能够满足自身需求,很少单独对外销售铁精粉;独立铁矿采选公司数众多,但规模普遍较小,主要就近销售给钢铁企业。就近销售的模式决定了不一样的区域内的铁矿采选企业之间一般不产生直接竞争,公司铁矿所在的内蒙古及安徽地区所产铁矿石就近销售给当地钢铁企业。

  公司拥有内蒙和安徽两大矿山基地,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的铁矿石储量合计52,245.28万吨,约占全国查明储量的6.09%。(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0)》,我国查明铁矿资源储量约857.49亿吨),TFe平均品位不低于28.87%的占比为80.04%,在独立铁矿采选企业中具有较大的储量优势。公司具备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优势和多年积累的采选技术优势,是国内规模较大的铁矿石采选企业。公司现在存在矿山扩建、新建、球团项目达产后,开采原矿能力将达到1,500万吨/年,可持续开采时间超过30年,铁精粉产能500万吨/年,球团产能270万吨/年,行业地位将进一步提升。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99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894万股。这次发行采用网下向合乎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这次发行股票数量21,894万股,这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网下最终发行数量2,189.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9,704.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发行价格为8.9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469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大中矿业”,股票代码“00120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1,894万股股票已于2021年5月10日起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份数为150,8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和2021年5月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6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和2021年6月1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真实的情况,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和2021年7月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2022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21日和2022年1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以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1,5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1年9月30日,公司实施完成该利润分配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和2021年9月2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21年7月6日,大中贸易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和2021年7月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中矿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因新冠疫情影响,会议于2022年3月3日上午8: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牛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公司前任独立董事徐师军先生、许年行先生以及现任独立董事王建文先生、王丽香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的相关章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大中矿业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情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9,488.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6.05%;实现盈利192,627.83万元,同比增长177.93%;实现净利润162,496.92万元,同比增长174.48%,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62,496.96万元,同比增长174.47%。

  2022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482,869.87万元,实现总利润175,384.28万元,实现净利润147,505.92万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147,505.92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162,496.96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064.56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160.93万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60,320.00万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273.33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66,077.36万元,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816.07万元,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所需的运用资金。公司未来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与利润分配的各种因素,积极回报投资者,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2021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9)。《2021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会计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2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1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稀矿”)系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集团”)子公司,公司与金辉稀矿属于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长牛国锋、董事梁宝东在众兴集团担任董事,董事林来嵘在众兴集团、金辉稀矿担任董事。因关联董事牛国锋、梁宝东、林来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故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于公司19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为配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除携带相关证件外,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6)。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2022年3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8、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55号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9楼会议室。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除携带相关证件外,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及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6、8、9、10、11、14、15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除议案12、16、17、18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外,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议案10关联股东林来嵘、牛国锋、梁宝东需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议案15关联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牛国锋、梁宝东、林来嵘、梁欣雨、梁保国、安素梅和高文瑞需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采用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黄河大街55号;邮编01401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2021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者出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03”,投票简称为“大中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①此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②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因新冠疫情影响,会议于2022年3月3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雅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162,496.96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064.56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160.93万元,扣除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利润60,320.00万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2,273.33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66,077.36万元,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816.07万元,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所需的营运资金。公司未来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与利润分配的各种各样的因素,积极回报投资者,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2021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9)。《2021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9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89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8.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6,081,2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25,042,764.37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117,964,872.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7,077,892.37元)后的余额为1,848,116,328.00元,已于2021年4月26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2,868,462.2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15,247,865.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3381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70,651.75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在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项目实施时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重新集铁矿采选工程项目”、“150万吨/年球团工程”、“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金日晟矿业,公司与金日晟矿业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2日,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其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都证券承接。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支行、国都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金日晟矿业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国都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结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482万元,系公司工作人员2021年12月31日由于误操作,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双湖路支行,银行账号:9存入自有资金482万元,事后工作人员检查时发现转款错误,已于2022年1月10日将该部分自有资金转回自有资金账户。

  截至2021年5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7,777.09万元,上述事项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5041号)。

  本次置换总金额为27,777.09万元,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永清环保2月14日晚间公告,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CEO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聂兵为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双碳”业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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