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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8批2023年8月15日)

时间: 2023-09-02 11:36:04 |   作者: 新闻中心

  诸暨市暨阳街道赵家村16号是一家工厂(厂名不详),该厂进行塑料加工,厂内放有塑料桶、油漆桶,但桶里的污水直接到村子的水井。

  信访件反映的工厂,经核实为席某废塑料筐回收、破碎加工点,主要设备为干式塑料破碎机1台,无清洗工艺,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现场检查时该塑料框回收破碎加工点未生产,露天场地内有堆放较多废塑料框,未发现废塑料桶和废油漆桶。西北侧房间内有一台干式塑料破碎机,地面有较多灰尘,未发现清理洗涤设施,无生产废水产生。

  1.该废塑料筐回收、破碎加工点已于2023年8月8日自行清理废塑料筐,拆除破碎设备。

  2.诸暨市暨阳街道将举一反三开展废塑料破碎加工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察觉缺陷及时整改。

  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市立医院对面,中兴南路边上有3家收废品的店(没有店名),这3家店经常把金属污水排放到河道里,污染河道,已经有1年了。

  1.经现场核实,信访件反映区域存在3家废品收购站(沙场),分别为绍兴付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秦川沙场和武某某泡沫回收站。⑴绍兴付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已领取相关营业执照,场地内大部分硬化,主要经营金属回收、塑料回收、电线日向越城区城南街道劳家葑村委租赁,有效期为两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三十九条,该公司制作工艺为废金属塑料分拣打包,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⑵秦川沙场已领取相关营业执照,场地内大部分未硬化,主要经营黄沙、石子零售等业务,不属于废品回收,于2022年12月23日向越城区城南街道劳家葑村委租赁,使用期限为两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五十三条,仓储行业除危化品仓储外,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⑶武某某泡沫回收站,未取得相关营业执照,场地内大部分未硬化,主要经营泡沫回收,于2022年12月23日向越城区城南街道劳家葑村委租赁,使用期限为两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三十九条,该企业生产的基本工艺为泡沫分拣打包,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经调查核实:⑴绍兴付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场地内主要堆放金属、塑料、电线等。现场未发现拆解作业现象,既无生产性废水,也未见污水直排河道现象。由于回收废品露天堆放,存在回收品污垢随雨水渗透入河风险。⑵秦川沙场现场检查时发现沙砂露天堆放现象,存在扬尘风险。⑶武某某泡沫回收站,只开展简单集拢打包作业,现场没有生产性废水。由于回收废品露天堆放,存在废品污垢随雨水渗透入河风险。

  3.经现场检查,南池江水面无明显污染痕迹。根据南池江下游约500米处“绍兴市半江庙水质自动监测站”近一年来(2022年8月6日-2023年8月5日)多个方面数据显示,该断面Ⅱ类水质153天,Ⅲ类水质183天,达标率99%。

  1.城南街道已责令绍兴付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秦川沙场、武某某泡沫回收站2023年8月8日前自行拆除场地内构筑物,2023年8月15日前清空场地,进行搬离。逾期城南街道将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

  2.城南街道已联系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检测,若存在土壤污染将及时进行土壤修复。

  3.城南街道将开展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加强辖区内废旧资源回收常态化监督管理。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柯海大道与支一路交叉口浙江一川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内,D幢3楼和4楼经常在晚上排放刺鼻废气,影响周边住户生活,已经持续1年了。

  1.浙江一川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年产43240万米印染梭织布、36000吨印染针织布生产线日经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22年8月投入生产,2023年7月通过“三同时”自主验收。

  2.经现场核实,浙江一川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四周均为工业公司,无居民区。D幢是公司的一车间,位于公司内西南角。主要的产污设备为定型机,其中3楼建设有4台定型机,配套一台高效静电废气处理装置;4楼建设有3台定型机,配套一台高效静电废气处理装置。定型机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其中3楼的排放口在排污许可证上编号为DA032,4楼的排放口编号为DA033。

  3.该企业于2022年8月投产至今刚好一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通过双随机检查、专项执法行动等形式对其进行日常监管。2022年对其未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治排放恶臭气体立案查处,2023年对其未依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立案查处。2023年8月5日夜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委托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企业DA032和DA033两个排放口气体采样检测,检测因子根据环评要求为油烟、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对该企业厂界开展无组织废气检测,检测因子为臭气浓度。检测结果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达标,排放口DA033臭气浓度超标。

  1.立案查处。对浙江一川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口臭气超标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

  2.限期整改。责令该企业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D车间治理设施的清理维护工作,进一步做好全厂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3.加强监管。柯桥区马鞍街道与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举一反三加强对全区印染企业的日常监管。在现场检查的同时,借助科学技术手段对印染企业组织监管。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于2022年10月出台《柯桥区定型机用电监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过科学技术手段确保印染企业定型机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近期也在探索在印染企业废气排放口安装臭气在线监控,在处理设施正常使用的基础上进一步确保臭气的达标排放。

  东关街道东风村河道承包给他人,未经规划审批在河道内设置拦水坝,影响排涝泄洪以及河水流通,导致浮游生物泛滥,水质变差,环境污染,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1.信访件反映位置为东关街道东风村傅张自然村徐家楼河道支流的溇底,溇底河面面积约1亩,现场确实存在一排竹子的网箔以及一些水草堆积,水流可以通过。东风村傅张自然村徐家楼河道溇底,为增加村集体收入, 合理规划利用资源,经东风村三委会研究决定,承包给萧山区益农 镇东村村民王某某。双方于2021年2月4日签订 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承包费用为600元/年。同时,承 包人负责该处河面的日常保洁。

  2.经现场核实,信访件举报的拦水坝,实为一排竹网箔,竹网箔并非拦水坝,故不涉及规划审批。竹条与竹条之间有空隙, 水流可以通过,但网箔周边的水草及网箔上的附着物对河水流 通有轻微影响;同时该位置位于河道支部尾部, 不影响排涝泄洪。

  3.该处河道属于农村一般村级河道,非水源保护区内。根据 8月5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工作人员现场取水样后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 该处河道水质为Ⅳ类水,符合农村日常生产用水要求,未发现 浮游生物泛滥,水质变差,环境污染的情况。

  上虞区东关街道已于8月6日清理完成网箔周边的水草及网箔上 的附着物,确保网箔空隙,同时东关街道将加强 日常河道以及旁边的环境的巡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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